厦门市科学技术局日前印发了《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0年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相关事项的通知》。20日,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做客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解读研发费用补助政策。
据介绍,研发费用补助实施4年来共补助企业6529家次,补助资金达24.18亿元。
按照新政策,已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活动,并具有自主研发费用投入的厦企可申请补助。此外,还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企业财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具有较为完善的研发活动技术管理和财务管理能力;第二,所属2019年度企业研发费用不小于100万元;第三,在2020年5月31日前,企业必须向主管税务局申报并实际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来源:厦门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