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进口物资可享受减免税政策

栏目: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19-08-12

科技创新进口物资可享受减免税政策。日前,记者从厦门海关了解到,今年1-6月,厦门关区为关区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单位办理减免税业务,共减免税收约2380万元。

  申报渠道很顺畅 应于进出口前申请

  位于集美的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每年都要从国外进口科研设备。该所测试中心主任宋立军说,最近四五年来,该所进口科研设备花费2000多万元,都顺利享受了免税待遇。

  “在厦门申报科技创新进口减免税渠道很顺畅。一般先提交进口减免税申请,海关批复后再发货。从申报到手续完成,大约一个月就能办理好。”宋立军说。

  厦门海关提醒,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前,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未在出口前申请办理,海关不予办理。免税进口的科教用品,应当直接用于本单位的科学研究、教学,不得擅自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违反规定,自违法行为发现之日起1年内,有关单位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单位在3年内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适用对象有九大类 办理手续有要求

  值得提醒的是,科技创新进口减免税政策适用对象,包括科研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和出版物进口单位等九大类。免税商品范围包括十六大类,如分析、测量、检查、计量、观测、发生信号、处理信号的仪器、仪表及其附件;实验、教学用的设备,不包括用于中试和生产的设备等。

  如何办理减免税手续,海关人员作出答复。例如有位大学教授咨询,其所在大学实验室想进口一台显微镜,该去哪个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据了解,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向其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如漳州地区的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和学校,就向漳州海关申请办理。

  申请完减免税货物进口后,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还应当按照海关规定保管、使用进口减免税货物,并依法接受海关监督。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也有不同,船舶、飞机8年,机动车辆6年,普通货物3年。

  链接

  哪些科技创新进口

  可享受减免税

  对科研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研、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翁华鸿 洪钧)

来源:厦门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