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意见从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等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举措。
其中,在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中,明确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2021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制定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此外,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探索区块链技术在社会保险费征收、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应用,并持续拓展在促进涉税涉费信息共享等领域的应用。
在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中,明确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2021年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能掌上办理。2022年建成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表示,意见体现了新发展阶段的时代性特征,强调数字化和智能化。将先进的技术与先进的制度结合起来,可以更好地服务纳税人,也有利于促进征纳双方的良好关系。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