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今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及重新认定工作开始启动。有意向申报的企业请根据申报通知及材料清单要求着手准备。
根据市高企认定办近日发布的通知,尚未取得国家级高企资格的企业和2018年通过国家级高企认定、2021年应重新认定的企业可参与申报。
2021年计划安排两批次国家级高企认定申报。第一批申报对象为2021年应重新认定的企业以及符合国家级高企认定条件的其他企业,网上系统申报提交截至7月5日;第二批申报对象为符合国家级高企认定条件且未参与第一批申报的企业,网上系统申报提交截至8月25日。
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点击“企业申报”进行注册登记,按要求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更多详情可点击微信公众号“厦门高新协会”查看。
据悉,经认定的国家级高企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例如,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市级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各区区级财政配套给予20万-30万元奖励;享受纳税增量奖励、孵化高企奖励、骨干员工(人才)落户、承担重大科技项目补助等优惠政策。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