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推出系列服务措施提升企业退税效率

栏目: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21-07-06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税务总局聚焦纳税人办税需求,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出简化办税流程、精简申报表单、智能化改造退税审核功能等一系列出口退税服务举措,并对出口退税信息系统进行整合优化,逐步建设以服务出口企业为中心、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智慧退税系统。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6月30日,新系统在全国顺利上线,将进一步减轻出口企业退税负担,更好服务外贸市场主体、助力外贸高质量发展。

这是税务总局在党史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的重要阶段,结合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的又一重要举措。

优化流程智能服务,申报办税更轻松

2020年9月起,优化整合后的出口退税系统在部分省份先后试点。新系统进一步拓展了智能办税服务功能,提供多种申报渠道,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电子税务局在线申报、离线申报工具、“单一窗口”在线申报三种免费申报渠道,快捷办理退税申报,进一步提升出口退税服务精细化水平。

体验新的出口退税系统后,傲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税员李玉芳兴奋地说:“以前我们只会使用单机版退税系统,现在有了三种方式,可以自主选择,大大方便了我们办税!”

申报渠道增加的同时,需要填报的数据项却进一步减少。税务总局通过优化系统功能和强化数据共享,在新系统中提高了“免填报”比例,实现申报数据自动采集,大幅减少手工录入,平均申报效率提升近30%。深圳市吉祥腾达科技有限公司办税员林丹艳表示,“现在不用逐项填报,我们只需要进行结果确认,极大地缩短了申报时间,提高了申报效率。”

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税务总局着力在“简”字上做文章,大幅精简了出口退税备案、申报、证明办理等各类业务申报表单及填列栏次,申报表单删减约三分之一,填报数据项删减约五分之一。同时,简化了办税流程,在出口退税证明开具环节,取消了1项纸质报送资料,简化2项证明开具流程,完善了证明作废流程。

作为汽车配件龙头企业,浙江万向集团的会计邹倩雯尝试过新系统申报后说,“申报方便多了!我们是一家生产企业,原先要报送5张表单,现在只要报2张就可以了,而且要报的这两张表的内容也大大减少了。新系统一上,工作量减少了一大半!”

北京凯普林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王会计在首次使用新系统办理证明业务后,也有着同样的感受:“难办的业务变简单了,切实减轻了我们的负担。”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谢文介绍,出口退税新举措实现了企业退税办理的“3个减少”“3个增加”,“3个减少”即减少了三分之一的退税申报表单,减少了五分之一的填报数据项,减少了退税申报事项及简化了退税流程。“3个增加”即将免费申报渠道增加到了3个,增加了退税“免填报”的数据项目,将“免填报”比例提高至70%,增加5个服务事项和6项退税提醒内容。通过这一系列措施,退税申报效率提升了30%,为促进外贸发展贡献了税务力量。

依托大数据自动审核,退税办理更快捷

税务总局此次整合优化新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受理环节自动接单,审核事项自动带入,外部数据自动补发,内部数据自动传输,风险提示自动触发,实现了退税审核全环节自动处理,进一步提高退税办理效率。

退税提速的背后,依托的是智能分流机制。新系统实现以单条明细数据为单位分别处理,确保有疑点业务分流处理、无疑点业务正常退税。自2020年9月1日新系统试点以来,累计已有超过1万户出口企业通过智能分流机制提前办理退税近150亿元。

新系统不仅改善了纳税人的体验,还提高了基层税务干部的工作效率。在税务局端,系统整合后在核准和发放等多个环节设置了批量处理功能,一键即可完成多任务处理工作,大大减轻基层税务干部工作负担。

加强事中事后管理,风险防控更精准

管得好是服务好的前提。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

为了满足差异化、精细化风险管理需求,税务总局在新系统中完善了优化退税审核过程中的风险疑点指标,实现对高风险发票自动阻断,进一步提升了事中风险筛查能力。通过计算机精准比对发票和报关单明细信息,增加校验、强化内控,进一步提高了出口退税发函及复函准确性。试点以来共阻断高风险发票3万多份,提示各类风险疑点9万多次。

此外,税务总局还充分应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推进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结合出口退税风险特征,开发建设了适用不同类型企业、不同出口业务的风险模型,完善退税后的风险监管体系,及时扫描发现涉嫌骗税风险的企业,进一步推进精确执法和精准监管,提升骗税风险整体防控能力。

谢文表示,税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更多实实在在的便利化服务措施,给外贸市场主体减负担、添活力,为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