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厦门3月9日电 (余乃鎏、张萌)“引进或培育人才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引进或培育市级以上引才计划创新人才,在市级奖励基础上给予每人100万元创新人才资金补助”“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另配套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区级配套奖励”……
近日,《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出台,通过资金奖励、经费补助、租金减免、生活补贴、贴息扶持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厦门自贸片区企业引才育才积极性,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扶持政策力度,优化人才发展及招才引智政策环境,为自贸片区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根据《若干措施》,在“鼓励支持企业引才育才”方面,主要包括鼓励企业引进培育顶尖及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高级经营管理及技术人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以及鼓励企业加大高校毕业生招引力度、鼓励支持企业“飞地引才”、支持企业柔性聘请高层次人才等。
其中,厦门自贸片区企业引进或培育的人才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给予企业20万元引才育才奖励,入选省“百人计划”、市“双百计划”给予12万元引才育才奖励,入选市“海纳百川”或其他市级认定的人才计划,给予10万元引才育才奖励;对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省“百人计划”和市“双百计划”、市“海纳百川”或其他市级认定的人才计划的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企业符合厦门市柔性引才政策聘请高层次人才的,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按人才个人薪酬所得总额2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包括市级补贴在内累计每人每年最高15万元。
在“鼓励支持高层次及留学归国人才创新创业”方面,包括鼓励市级以上引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在厦门自贸片区就业、加大市级以上引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力度、加大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力度、鼓励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及归国留学人员项目在厦门自贸片区落地等。如,对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名)及以上的创业项目或“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入围项目,给予5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以上两类人才项目,按照实际租用面积给予最高150平方米创业场所租金优惠(第一年免交租金,第二年、第三年分别按50%和20%减免租金,优惠期限为3年)。
在“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方面,包括支持在厦门自贸片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产业基地公共平台、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基地,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猎头机构入驻自贸片区,鼓励自贸片区内重点企业、重点产业专委会、产业园区及公共服务平台等社会主体牵头举办人才交流活动,鼓励企业参与自贸片区组织的赴外校园招聘活动。
而在“加大力度拓展两岸人才交流合作”方面,《若干措施》支持片区企业引进台湾人才,符合条件的,每新招用1名台湾青年人才给予企业一次性引才奖励1万元,每新招用1名台湾特聘专才给予企业一次性引才奖励5万元,每新招用1名台湾特聘专家给予企业一次性引才奖励10万元,对新招用台湾人才入选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给予企业补足10万元奖励。
此外,《若干措施》还注重吸引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或持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证照的台湾人才来自贸片区创业,并鼓励青创基地平台运营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组织台湾青年来厦参与职业技能培训考取大陆执业资格证书——年度培训量(以取得证书为准)超过20人次的,当年给予3万元奖励;超过50人次的,给予8万元奖励;超过100人次的,给予20万元奖励。
据悉,该政策目前已开始申报。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