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版负面清单再缩减13%,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提供更大空间

栏目: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19-11-25
【清单越来越短】
 
  与2018年版负面清单相比,2019年版负面清单共列入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事项131项,减少事项20项,缩减比例为13%。
 
  【信息公开扩大】
 
  公布清单措施主管部门,便于市场主体参考;完成清单事项统一编码,为实现清单事项“一目了然、一网通办”奠定基础。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2日对外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2019年版负面清单放开“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许可”等措施,共列入事项131项,相比2018年版负面清单减少事项20项,缩减比例为13%。
 
  2018年底,我国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标志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2018年版负面清单共151个事项,其中禁止准入类事项4项,许可准入类事项147项。
 
  2019年版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类事项共5项,新增了“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事项。这是为了更好管控主体功能区各类开发活动,经报国务院批准后列入。许可准入类事项共126项,涉及18个国民经济行业事项105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事项10项,《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事项7项,信用监管等其他事项4项。
 
  据介绍,2019年版负面清单将“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纳入,并取消各地区自行编制发布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23个;及时纳入新设立的准入措施,实现全面覆盖;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设立审批”等措施放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移出部分不符合清单定位的措施;公布清单措施主管部门,完成清单事项统一编码,为实现清单事项“一目了然、一网通办”奠定基础。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2019年版负面清单在延续2018年版负面清单主要框架结构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缩短了清单长度、减少了管理措施、公布了主管部门、明确了统一编码,以清单为主要形式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更有利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链接】
 
  以服务业为重点进一步放宽准入试点
 
  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一年来,推动建立统一公平的市场准入规则体系,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提供更大空间,进一步规范政府监管行为。记者了解到,全面实施负面清单制度后,各类资本得以进入一些放开或取消管理的领域;也有企业通过查询清单向地方或部门提出质询,进入一些过去无法进入的领域。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海平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共同构筑形成我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法律规范体系。不管是境内投资者,还是境外投资者,只需查阅负面清单,便可知晓能否投资的行业、领域和业务,无须再从大量法律、法规、规定中找寻依据。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关键是发现各类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发现一起,推动解决一起。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以服务业为重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多措并举推动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