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境内发生的支出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如果对方是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应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如果企业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分为两种情况:对方是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是个人的,以企业的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来源:厦门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