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出台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举措 厦门地区预计减免电费2.56亿元

栏目: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20-02-27
25日,记者从国网厦门供电公司获悉,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最新出台了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举措。根据最新举措,厦门地区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将减免电费约2.56亿元,惠及18.16万户客户、预计电量75.4亿千瓦时。
 
  根据国家发改委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出台八项举措支持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以最快速度、最有力行动,将国家抗击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红利落实到每一个电力客户。在2月1日至6月30日政策执行期间,厦门地区将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客户约3400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1.6亿元;减免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客户超过17.82万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0.8亿元。此外,延长“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1600万元。
 
  对政策惠及的电力客户,国网厦门供电公司采取临时抄表措施,记录2月1日、6月30日的电量数据,逐户计算电费,确保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到位。对符合此次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的用户,2月份已缴纳电费的用户,将在3月份收缴电费时逐户核减,确保客户足额享受电费减免。为确保用电客户明明白白消费,供电公司将优化电费票据账单,将正常电费、折扣优惠等标示清楚。供电公司也将通过营业厅、“网上国网”、95598网站等线上线下渠道,主动宣传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确保客户应知尽知。
 
  记者了解到,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涉及的所有减免电费,均不向发电企业等上游企业传导,不向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分摊。国网厦门供电公司还将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督导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努力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用户。
 
  【声音】
 
  全力以赴助发展
 
  迎难而上显担当
 
  ●电气硝子玻璃(厦门)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大桥伸夫:
 
  我们的生产性质决定了对电能质量要求很高,非常感谢供电公司一直以来提供的稳定可靠供电。这次我们大约能减免430万元电费,这对我们整个事业的发展很有帮助。我们正在准备增资扩产,利用节省下来的这部分资金加速发展。
 
  ●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电力负责人汤荣臻:
 
  国家电网如此大力度的惠企政策,对我们是切切实实的大福利,减免额度很可观,非常鼓舞人心,也完美体现了央企的责任与担当!
 
  ●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吴钦:
 
  不仅电费成本降低,供电服务也非常到位,结合我们的生产性质特点,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用电建议。这次电费减免的政策很暖心,也为我们加快研发生产、扩大产能增强了信心。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处处长熊奉岚:
 
  国家电网降低用电成本举措的出台,充分体现出特殊时期央企的责任担当,对缓解企业经营压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稳定社会经济预期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为城市高质量发展和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作出贡献。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
 
  国家电网快速响应,坚决执行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研究出台八项举措,是推动经济发展、支持国家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具体体现。对于非高耗能的工商业和轻工业企业来说,这是一个重大利好。在这个关键时刻,国家电网主动克服自身经营压力,及时把政策红利落实到电力客户身上,是非常值得赞赏的。
 
来源:厦门日报